河南工程学院供暖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3-06-08 点击数:

为了加强对供暖工作的科学管理,更好地为学院教学、科研、职工生活及其他用户服务,根据有关锅炉供暖管理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供暖管理的经营单位及其职责范围

河南工程学院后勤发展总公司作为学院暖网管理与服务的经营单位。其职责:保证学院采暖的正常供应,负责锅炉、辅机、供暖管道的日常维护,巡查及值班,参与学院供暖方案的规划和改造工作,完成学院供暖全面计量收费工作,负责与地方各行业部门的业务联系。院后勤产业管理处负责对后勤发展总公司供暖管理与服务进行调控、检查和考评。

二、供暖资源的申请及管理

1、凡需要在我院供暖管网上开户供暖的单位和个人,需向后勤发展总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后勤发展总公司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经后勤产业管理处审查批准,方可接口供暖。各单位可委托后勤发展总公司施工,施工涉及的有关工程费用由申请单位承担。

2、接口供暖的单位提出申请的同时须向后勤发展总公司提供施工安装图纸等有关资料。

三、供暖工程管理

1、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施工企业)未经后勤产业管理处同意、后勤发展总公司备案,不得在我院供暖管道上开口接管。

2、因室内装修等原因需进行暖气片移位、改装管道及暖气片,必须按供暖申请程序提出申请,经后勤发展总公司审核,报后勤管理处批准后方可进行,其费用由用户承担。施工完毕后,经后勤发展总公司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因申报手续不完整,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其供暖质量由用户自己负责,学院不负责维修,但取暖费应如数交纳。

3、凡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工程竣工,应由后勤产业管理处和后勤发展总公司进行验收,并收取有关工程竣工图一份,以备维护修理,否则后勤发展总公司有权不予接口供暖。接收后(在施工单位保修期内除外),后勤发展总公司应做好日常维护维修工作。

4、学院的供暖维修改造工程一般由后勤发展总公司组织施工,后勤产业管理处负责监督。如需外单位施工的,可通过招、投标程序实施,以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施工结束,后勤发展总公司或中标单位需向后勤产业管理处交验有关图纸和相关资料,在后勤产业管理处组织有关人员验收通过后,方视工程结束。

5、凡人为造成暖网及供暖系统损坏,如掘断供暖管道,去掉放气阀堵头、私自关闭供暖阀门等供暖设施,使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甚至造成人员事故的,除对肇事者处以经济赔偿外,并据情节轻重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6、对于压力容器的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锅炉、供暖安全整改问题,后勤发展总公司应对照检查,认真及时整改。较大问题应及时向后勤产业管理处汇报。如因人为因素未能及时整改,以致造成学院财产、人员等方面损害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供暖面积计费原则、供暖温度要求及收费管理

1、供暖面积按建筑面积收采暖费,供暖期核定为110天,其中5天为供暖前的试水检漏及锅炉设备试机运行时间。

2、供暖温度确定为室内温度18+ 2),即为供暖合格温度,室内温度如果达不到以上要求,用户应及时向后勤发展总公司报修,调整维修期为三天,期限过后,如不能达到规定温度,视下列情况减免部分供暖费。

1)连续12天达不到合格温度,室内温度低于12以下,可减免1个月供暖费(高于12,低于16只收供暖费的半价。直到合格为止)。

2)连续20天达不到合格温度,室内温度低于12以下,可减免2个月供暖费(高于12,低于16只收供暖费的半价。直到合格为止)。

3)连续30天达不到合格温度,室内温度低于12以下,可减免全年供暖费(高于12,低于16只收供暖费的半价。直到合格为止)。

4)减免供暖费面积范围指达不到温度的房间面积。

5)因私自改动室内结构或私自改动供暖管道系统造成室内不热或达不到规定温度的,不在减免范围之内。

6)用户认为供暖温度不合格,但未及时报修并办理有关手续者,不属于减免供暖费范围。

3、供暖价格由学院根据市物价部门的有关文件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经学院发文在全院统一执行。

4、校内供暖费收据采用河南工程学院校内结算凭证,通过财务处转账方式收取取暖费用,不得直接用现金支付。对校外单位的供暖结算采用河南工程学院财务处收据。

5、考虑到供暖运行需前期投入的情况,外单位使用我院暖气者,须在采暖前交纳95%的供暖费,若无质量问题,余款在采暖期结束之日起5日内交清。

6、对租用学院房产的单位和个人,其采暖费由后勤发展总公司直接向租用单位和个人收取。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规定视具体情况给予处罚。

(1)不按规定交纳采暖费的。

(2)损坏、毁坏、盗窃供热设施的。

(3)未经批准擅自用热或增加供热面积和增加热负荷的。

(4)擅自泄放蒸汽和热水的。

(5)私自改动、开启、关闭供热阀门及其他设备的。

(6)随意拆除或增加供热设备的。

(7)阻碍或影响管理人员对供热设施检查、维护及检修工作的。

五、供暖日常运行管理及设备维护

1、后勤发展总公司应保障学院的供暖正常供应,做好锅炉及供暖系统的日常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2、后勤发展总公司应严格执行供暖制度,一般情况下的停暖,后勤发展总公司须先到后勤产业管理处办理手续(停暖原因、时间、影响范围等)并及时通知用户,如遇重大安全隐患,市局停电停水,后勤发展总公司可先紧急停暖,然后及时通知后勤产业管理处及用户。

3、按有关行业规定做好司炉工、水质化验员的上岗培训,实行持证上岗,组织学习省、市行业部门制定的安全规定,运行管理规程。并按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付诸实施。

4、如因管理不善、制度不全、要求不严,而导致锅炉发生事故的由后勤发展总公司负责。严重时,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以前有关文件与此相抵触的同时废除。

七、本办法实施解释权属河南工程学院后勤产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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