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巴士运行管理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13-06-21 点击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经研究就我校龙湖校区校园巴士运行管理工作决定如下。

一、校园巴士是为方便广大师生在校园内出行开通的。必须坚持“学校管理、社会投资、微利经营、确保安全”的原则。后勤发展总公司负责校园巴士的日常管理工作,保卫处负责安全监管,后勤管理处负责宏观管理。经营人必须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遵守道路安全法规,依法承担相关事故责任,文明运营,礼貌待客。

二、校园巴士必须在校园内运行,不得在市政道路载客行使。

三、校园巴士在西校区的起终点分别是西区体育场南侧和人工湖西南角东门处。东南校区起终点分别是东区科研综合楼西北角西门和南校区东大门。具体行车路线和候车亭站设置由后勤总公司负责。保卫处确保载客车辆不能出入学校大门。

四、校园巴士乘车价格由市场调节,但原则上不得超过现行收费标准,即每客一元,具体价格由后勤总公司确定。

五、广大师生要时刻保持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文明乘车,并监督校园巴士运行。

六、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后勤管理处

   

后勤总公司

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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